一、依111年6月15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之「東海大學車輛通行證申請暨使用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路徑:東海大學首頁→職員專區→e化辦公室行政系統→車輛通行證申請系統;或東海大學首頁→行政服務→行政單位→總務處→事務組→車輛通行證申請系統。
三、請各單位提醒所屬新進教職員工、學生未完成辦證者,進入校園依車辨系統規定收費,相關收費問題請洽總務處交安組。
四、113學年度各類車輛通行證申請期程,及於112學年已持有通行證者,應於下列規定期間內完成辦證,未完成者依車辨系統規定收費,請勿提前提出申請:
(一)教職員(專):
1、新進、新增車輛自113年6月1日起申辦,112學年已辦證者可使用至114年7月31日止。
2、本學年將屆退者請於8月1日起辦理,居住校外者限辦1張免費通行證,居住校內者汽機車各3張,可選辦1張免費,餘依規定收費。
(二)教職員(兼):兼任教師自113年8月1日起申辦,112學年持有通行證者於10月31日前完成辦證。
(三)工作:持本校工作證之職員(計畫助理、專案人員…)、社團指導老師、校內各事業、金融、施工單位及簽約廠商等,自113年6月1日起申辦,112學年持有通行證者於9月30日前完成辦證。
(四)貴賓:自113年7月1日起申辦,112學年持有通行證者於9月30日前完成辦證。
(五)學生(碩職博班、學生幹部、肢障、傷病、懷孕學生):自113年8月1日起申辦,112學年持有通行證者於10月31日前完成辦證。
(六)家長接送(附幼、附小):自113年6月1日起申辦,112學年持有通行證者於9月30日前完成辦證。
(七)家長接送(附中住宿生):自113年6月1日起申辦,112學年持有通行證者於9月30日前完成辦證。
五、辦理方式如下:
(一)個人申請及新辦證者:可個人申請或透過單位經辦人協助處理。原車號續辦不必上傳行駕照電子檔,新車號申辦需上傳行駕照電子檔(PDF或JPG檔)。
(二)申請清冊辦證:單位經辦人於系統下載112學年申請清冊,請單位同仁確認後於系統送出申辦即可。
(三)申辦進度請參見系統之「審核狀態」,製作完成後通知各單位領證。
(四)通行證申辦核可後即須繳費,如未進行繳費作業,本組將保留3天,若未繳費則取消該證之申辦。
六、計畫助理(教育部、科技部、農委會計畫等)、合作廠商、社團指導老師等,請申請人、受理或聘用單位線上申請「工作通行證」及填寫工作通行證申請表(事務組網頁下載)後,紙本送交事務組辦理。
七、有關系統操作相關問題,請參事務組網頁(Q&A)操作手冊,或逕洽事務組承辦人(工作通行證洽李小姐,分機:25202,其餘通行證洽黃小姐,分機25200,專線:23590216)。
八、檢附通行證辦法及相關流程如附件,請參閱。